(一)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认真开展全面调查工作。要做好详细记录,调查结束后被调查对象及调查人员在询问笔录上均要签字;约见企业代表的,参加人员应在记录本上全部签字确认。要妥善保存相关记录等证据材料。
(二)补贴产品申请办理信息通过吉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查询下载,其中补贴购机者调查范围原则上按不低于10%,也可将范围扩大到20—30%。
(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向生产经销企业、购机者讲明此次调查的目的,是维护和保障政策健康运行,从而保证企业和购机者的长远利益。鼓励动员企业和购机者积极主动说实话、讲实情,帮助查找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凡主动揭露问题,不予追究当事企业责任;凡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查实问题,从严从重惩处。
请各市(州)农机主管部门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报告后应附有关调查询问笔录等佐证材料。
吉林省农业农业厅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