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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总站机构设置及职能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总站机构设置及职能通知

日期: 2011-03-10

伊通县农机服务总站

伊农机发〔2011〕2号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总站
关于印发机构设置及职能的通知


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县直属各站、校:
  现将《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总站机构设置及职能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伊 通 满 族 自 治 县
农业机械服务总站机构设置及职能


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编制、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全县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3、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乡(镇)、农场、集体、个人管好用好农业机械,加强维护保养,提高技术状态,参加农、林、牧、副、渔特各种生产,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
  4、负责研究、引进、推广适应全县农业特点的新技术和新机具。
  5、负责对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6、负责对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7、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核发驾驶证、操作证,对农机驾驶、维修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核发农业部技术等级证书。
  9、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和驾驶员的年检及审验工作。
  10、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农业机械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发生的事故。实施安全监理,确保安全生产。
  11、负责全县农业生产农机化作业的组织、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调度报表工作。
  12、负责农机化项目的立项、初审、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13、深入农村,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农机化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
  14、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投资或补贴购置的大中型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
  15、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农机协会进行行政指导和管理。
  16、负责落实完成省、市农机局和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科室工作职能:
  一、人秘科(办公室)
  科长(主任):张会军 负责科(室)内全面工作。
  负责县农机服务总站和所属基层单位的人事、劳资、学习教育、宣传、信访工作;负责系统内职工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县农机服务总站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农机事业费及各项农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报表工作;负责档案、印信管理、文件收发、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收发文的登记、校对、分发、传阅、转办、催办工作;负责文件信函的邮寄取送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接待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报刊、杂志分发工作;负责总务、福利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各种备品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备品和办公用品流失;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纪律;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节假日通知和值班值宿安排工作。
  二、农机科
  科长:宗占立 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负责编制农机化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负责全县农机化生产组织、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农机校、乡(镇)农机技术推广业务工作;负责农机推广项目、两机更新项目;负责省、市农机部门部署的农机生产、教育、培训、科研、推广、监理、宣传、调研等工作;负责具体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经营管理工作。
  三、党委办公室
  主任:张庆海 负责室内全面工作。
  负责系统内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县农机服务总站及所属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软环境建设;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党建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农机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和干部教育工作,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农机系统政工职称评聘,干部教育培训;负责计划生育、民政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
  四、信息科
  科长:王秋影 负责科内全面工作。
  负责农机化信息网站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种业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农业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业务和向省(市)农机局、县政府上报农机信息。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副主任:张天鹏 负责室内全面工作。
  负责《农业法》、《农业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命令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农机系统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证的办理;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市场管理,全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负责协调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搞好农机商品市场、农机生产维修行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县政务大厅的农机工作。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机监理站职能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是隶属县农机服务总站的事业单位。其职能是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有关农业机械化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
  2、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验,办理核发有关牌证手续。
  3、对农业机械进行年度、季节性、临时性检验,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年度审验。
  4、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依据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5、处理农机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及时统计报告农机事故。
  6、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事故的各类技术档案进行管理,办理有关手续。
  7、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
  8、履行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它职责。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学校职能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机校成立于1979年,是一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为农村培养初等技术人才的常设教育机构,是农村科普中心,主要职能是:
  1、农村培训新拖拉机驾驶员。
  2、对已获得驾驶证的驾驶员进行等级培训。
  3、农用汽车驾驶员的培训。
  4、农机修理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5、农机操作人员绿色证书的培训。
  6、农机管理人员及乡、村、社干部管理技术培训。
  7、农机销售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8、农民新机具新技术的培训。
  9、负责农、林、牧、副、渔有关农机技术的咨询工作。
  10、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财会人员、管理人员微机培训。
  11、阳光工程基地,承担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工作。
  12、“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开展远程教育,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
  13、承担农机技术的研究工作。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职能


  制定全县农机化“两新”技术推广规划:引进、示范、改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并且组织做好各地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普及农机化科学技术知识,指导农业生产者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效利用资源,提高产品质量,指导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业务工作,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工作职能


  1、负责本乡(镇)农业机械的管理、使用和维修,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
  2、负责搞好农机服务工作,搞好农机具配件、油料等物资供应工作,抓好农机手队伍建设,对农机手进行培训,普及农机技术工作。
  3、负责农机新技术、新农具的推广、示范和实验,拓宽农机化领域,提高农机化水平。
  4、负责本乡(镇)的农机具补贴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售后服务和监督管理等业务工作。
  5、抓好本地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县农机监理部门,做好本乡(镇)农用机车的年度检验,核发牌、证、照等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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